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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拍 士林地方法院法拍屋103司執字第 54570號(高股)第3拍

※物件編號:3699318|本物件瀏覽點選累計: 次|更新日期:104-07-19

法拍土地資料簡介

法拍屋資料簡介

備註

備註

一、以上不動產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7,48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3,500,000元。
四、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全部塗銷。
五、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 條之1 第3 項規定之適用問
  題。
六、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04年8月3日第3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

合拍建物資料 #1

法拍屋資料簡介
  • 地址:台北市北投區懷德街78巷25號地下1層
  • 標的單價:279 萬
  • 建物面積:78 坪
  • 權利範圍:全部
  • 持分面積:78 坪
  • 點交:部分點交
  • 空屋:

合拍建物資料 #2

法拍屋資料簡介
  • 地址:台北市北投區懷德街78巷25號地下1層
  • 標的單價:160 萬
  • 建物面積:44 坪
  • 權利範圍:全部
  • 持分面積:44 坪
  • 點交:部分點交
  • 空屋: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拍定後部分點交,部分不點交(31212 建號與31298 建號兩建物打通使用,僅有一個出入口。民國10
4 年1 月9 日至現場履勘時據債務人稱建物原分隔成19間雅房,其後將其中3間打通,1 間作為廁所
使用,故現有15間房間。北投分局於同年2月3日函覆6 房係由第三人鄭瀅瑄基於租貸關係占有中,租
期自103 年12月15日迄今,租金每月新台幣(下同) 4,500 元;8 房係由第三人徐書琪基於租貸關
係占有中,租期自103 年3 月8 日迄今,租金每月4,500 元;12房係由第三人廖采昀基於租貸關係占
有中,租期自104 年1 月2 日迄今,租金每月4,500 元;16房係由第三人吳秀華基於租貸關係占有中
,租金每月3,500 元;18房係由第三人彭台鳳基於租貸關係占有中,租期自102 年2 月1 日迄今,租
金每月5,000 元;26房係由第三人王良仁基於租貸關係占有中,租期自104 年1 月7 日迄今,租金每
月4,500 元;北投分局於103 年11月21日函覆11房係由第三人扈漢華基於租貸關係占有中,租期自10
3 年6 月1 日至104 年5 月31日止,租金每月5,000 元;另於104 年3 月9 日函覆7 房係由第三人何
路得基於租貸關係占有中,租期自101 年8 月1 日迄今,租金每月5,000 元;9 房係由第三人張朔梵
基於租貸關係占有中,租期自103 年10月3 日至104 年4 月3 日止,租金每月4,500 元;5 房係由第
三人蔡惠文基於租貸關係占有中,租期自103 年8 月1 日至104 年7 月31日,租金每月4,000 元;另
1 、2 、3 、4 及10房無人使用。上述承租人鄭瀅瑄、廖采昀、王良仁、張朔梵之租賃契約均成立於
查封後,承租人扈漢華及蔡惠文之租賃契約於查封後屆滿,故拍定後點交;1 、2 、3 、4 及10房無
人使用,拍定後亦點交,其餘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債務人陳報自98年後並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或
火災受創及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

歷次拍賣資訊

用途
物件名稱
拍次
坪數持分
標的單價
合拍總價
瀏覽
拍賣日期
房屋
應買公告
78 坪 x 全部
279 萬
1,748 萬
158
104.08.10
房屋
應買公告
44 坪 x 全部
160 萬
1,748 萬
147
104.08.10
土地
應買公告
178 坪 x 1000分之141
1,309 萬
1,748 萬
99
104.08.10
土地
第1拍
178 坪 x 1000分之141
2,045 萬
2,728 萬
96
104.06.08
房屋
第1拍
78 坪 x 全部
434 萬
2,728 萬
158
104.06.08
房屋
第1拍
44 坪 x 全部
249 萬
2,728 萬
329
104.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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