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拍 士林地方法院法拍屋103司執字第 54570號(高股)第1拍
法拍房屋資料簡介

備註

一、以上不動產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7,28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5,460,000元。
四、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全部塗銷。
五、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 條之1 第3 項規定之適用問
題。
六、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04年6月8日第1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
合拍建物資料 #1

- 地址:台北市北投區懷德街78巷25號地下1層
- 標的單價:249 萬
- 建物面積:44 坪
- 權利範圍:全部
- 持分面積:44 坪
- 點交:部分點交
- 空屋:
合拍土地資料 #1

- 土地坐落:振興段 三小段 28號
- 標的單價:2,045 萬
- 土地面積:178 坪
- 權利範圍:1000分之141
- 持分面積:25.10 坪
- 地目:建
使用情形

拍定後部分點交,部分不點交(31212 建號與31298 建號兩建物打通使用,僅有一個出入口。民國10
4 年1 月9 日至現場履勘時據債務人稱建物原分隔成19間雅房,其後將其中3間打通,1 間作為廁所
使用,故現有15間房間。北投分局於同年2月3日函覆6 房係由第三人鄭瀅瑄基於租貸關係占有中,租
期自103 年12月15日迄今,租金每月新台幣(下同) 4,500 元;8 房係由第三人徐書琪基於租貸關
係占有中,租期自103 年3 月8 日迄今,租金每月4,500 元;12房係由第三人廖采昀基於租貸關係占
有中,租期自104 年1 月2 日迄今,租金每月4,500 元;16房係由第三人吳秀華基於租貸關係占有中
,租金每月3,500 元;18房係由第三人彭台鳳基於租貸關係占有中,租期自102 年2 月1 日迄今,租
金每月5,000 元;26房係由第三人王良仁基於租貸關係占有中,租期自104 年1 月7 日迄今,租金每
月4,500 元;北投分局於103 年11月21日函覆11房係由第三人扈漢華基於租貸關係占有中,租期自10
3 年6 月1 日至104 年5 月31日止,租金每月5,000 元;另於104 年3 月9 日函覆7 房係由第三人何
路得基於租貸關係占有中,租期自101 年8 月1 日迄今,租金每月5,000 元;9 房係由第三人張朔梵
基於租貸關係占有中,租期自103 年10月3 日至104 年4 月3 日止,租金每月4,500 元;5 房係由第
三人蔡惠文基於租貸關係占有中,租期自103 年8 月1 日至104 年7 月31日,租金每月4,000 元;另
1 、2 、3 、4 及10房無人使用。上述承租人鄭瀅瑄、廖采昀、王良仁、張朔梵之租賃契約均成立於
查封後,承租人扈漢華之租賃契約於查封後屆滿,故拍定後點交;1 、2 、3 、4 及10房無人使用,
拍定後亦點交,其餘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債務人陳報自98年後並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或火災受創
及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歷次拍賣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