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拍 苗栗地方法院法拍屋101司執字第 3508號(儉股)應買公告
※物件編號:2805902|本物件瀏覽點選累計: 次|更新日期:102-04-11
法拍房屋資料簡介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應買,請應買人分別出價。
二、應買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533,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307,000元。
合拍建物資料 #1

- 地址:苗栗縣大山里7鄰下大山腳48之10號
- 標的單價:26.1 萬
- 建物面積:14 坪
- 權利範圍:全部
- 持分面積:14 坪
- 點交:點交
- 空屋:
使用情形

1.分別標價合併應買,出價均應達到底價,以總價最高者為得標。
2.本件應買之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買受後抵押權塗銷。
3.本件標的為農舍,應買人應符合無自用農舍條件。應買人需於投標時檢具(1) 稅捐稽徵單位開具投
標人之房屋財產歸戶查詢清單(2) 投標人房屋財產歸戶查詢清單之所有房屋使用執照影本(3) 投標
人切結無自用農舍文件附於投標書。
4.92年2月12日假扣押查封時(92執全20),債務人在場稱房屋由其自住,無增建。
5.101年4月9日測量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稱建物屋突及後方一樓廚房增建,屋突、廚房與
主建物一併使用,廚房與後方鐵皮屋有一門相通,鐵皮屋有獨立之出入口。
6.101年4月17日債權人陳報稱執行標的屋頂突出物及屋後均有增建,目前為債務人兒子所居住。
7.101年7月13日債權人陳報稱1040建號建物據債務人哥哥表示為債務人自行興建所有,由3203-2地號
土地所有權人無償給債務人建屋使用,654及1040建號建物目前為債務人兒子居住使用、無出租第三
人之情形,惟無從正確查究權利確實歸屬,拍定後如無其他權利人主張權利則點交之,請應買人注意
查明。
8.應買之建築物,其中增建部分為1040建號之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築,於買受後無法逕持不動產
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日後亦有被拆除之危險,並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應買
人注意。
9.本件應買之1040建號建物與後方鐵皮屋有一門相通,惟該鐵皮屋非本件應買範圍,其法律關係不明
,買受後由買受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


歷次拍賣資訊
用途
物件名稱
拍次
坪數持分
標的單價
合拍總價
瀏覽
拍賣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