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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預售屋或從事不動產交易的納稅義務人申報所得稅出售房屋財產交易所得代書陳美玲99年度個人出售房屋財產交易所得標準98年度個人出售房屋財產交易所得標準97,96,95年度個人出售房屋財產交易所得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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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0-05-13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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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預售屋或從事不動產交易的納稅義務人申報所得稅出售房屋財產交易所得 代書陳美玲
99年度有買賣預售屋或從事不動產交易的納稅義務人,在今年100年5月份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皆屬財產交易所得,要併入99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辦理結算申報。若是以前年度從事之交易而未依規定申報所得稅者,在稽徵機關調查人員尚未進行調查前,也應儘速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辦理補申報或更正申報繳稅,以免遭補稅及處罰。就依照您99年度所出售房屋的契稅單收據上的房屋稅籍編號與契稅標準現值,依照以下地區的課稅標準申即可
99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標準
地區
財產交易所得標準
台北市
依房屋評定現值之37%
高雄市
依房屋評定現值之20%
市(即原省轄市包括基隆市、新竹市、台中市、嘉義市、台南市)
依房屋評定現值之13%
縣轄市
依房屋評定現值之10%
鄉鎮
依房屋評定現值之8%
準直轄市之縣轄市
依房屋評定現值之21%
準直轄市之鄉鎮
依房屋評定現值之8%
註:現行準直轄市為99年12月25日改制之新北市
官網:http://tw.myblog.yahoo.com/mei.linlin
服務公司:新北市代書 陳美玲地政士事務所
發表者:陳美玲代書
Email:mei.linlin@msa.hi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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