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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拍 臺北地方法院法拍屋104司執字第 86804號(亥股)第2拍

※物件編號:3988606|本物件瀏覽點選累計: 次|更新日期:105-08-03

法拍土地資料簡介

法拍屋資料簡介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96,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60,000元。

合拍土地資料 #1

法拍屋資料簡介
  • 土地坐落:敦化段 一小段 723號
  • 標的單價:2 萬
  • 土地面積:11 坪
  • 權利範圍:150000分之92
  • 持分面積:0.01 坪
  • 地目: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標的據地政人員指界稱,723地號土地係位於臺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41巷6弄11號旁三
  角形空地,為69使字第1690號使用執照(68建(松山)(崙)字第0015建造執照)之建築基地範
  圍,地上現有磚造鐵皮屋占用,惟占有使用權源不明,本次拍賣不含地上建物,請應買人注意;
  724地號土地則為臺北市松山區慶成街23-6、23-7、23-8、23-9號建物之座落基地。土地使用分
  區皆為第三種住宅區。地上物所有人如主張有土地法104條或民法460之1優先承買權,應提出相
  關證明文件,如有爭議應循訴訟實體確認,拍定人應俟判決確定後始得繳交尾款或發還保證金,
  應買人應特別注意。
二、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土地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
  得,其餘土地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
  例共同承買之;惟本件因係拍賣建物之基地,故依民法物權篇施行法第8-5條第三項規定,專有
  部分之所有人即建物所有人無基地應有部分或基地應有部分不足者,於按其專有部分之面積比例
  計算其基地之應有部分之範圍內,有優先承買權,其權利並優先於其他共有人,如有多數專有部
  分之所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按專有部分比例承買之,專有部分之所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後剩
  餘之權利範圍,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不得拒絕買受或承買。

歷次拍賣資訊

用途
物件名稱
拍次
坪數持分
標的單價
合拍總價
瀏覽
拍賣日期
土地
應買公告
244 坪 x 150000分之92
22.1 萬
23.7 萬
59
105.10.18
土地
應買公告
11 坪 x 150000分之92
1.6 萬
23.7 萬
62
105.10.18
土地
第3拍
244 坪 x 150000分之92
22.1 萬
23.7 萬
62
105.10.13
土地
第3拍
11 坪 x 150000分之92
1.6 萬
23.7 萬
60
105.10.13
土地
第1拍
244 坪 x 150000分之92
34.5 萬
37 萬
196
105.07.14
土地
第1拍
11 坪 x 150000分之92
2.5 萬
37 萬
136
10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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