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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就是違建而會被拆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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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97-05-14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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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文修改: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7122209555 看到法拍屋公告,上面寫,有些建物是未辦保存登記建物,請問: 1,我買下來後可以取得建物所有權嗎? 2,它一定是違建而無法登記嗎?若是的話,到時又被依建築法拆除,我還要付拆除費,那不是太冤了嗎? 回應: 1,我買下來後可以取得建物所有權嗎? Ans:如果是實質違建,那就無法取得地政機關核發的所有權狀,但收到法院發的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則很明確證明您為所有權人。 2,它一定是違建而無法登記嗎?若是的話,到時又被依建築法拆除,我還要付拆除費,那不是太冤了嗎? Ans:實務來看,很少會被拆除的。 說明: 建物未辦理保存登記,是指屋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即是地政機關未辦理登記,未取得房子所有權狀,俗稱違章增建物。 可分成兩種,其一為程序違建,只要補辦程序,即可取得權狀,其二為實質違建,没辦法向地政機關登記。 很多透天的房子蓋好交屋後,幾乎屋主沒有不違章增建,這些增建部份沒有權狀,俗稱未保存登記建物。 這類房子碰到被法院查封時,由於地政事務所沒有未保存建物的登記資料,如建號、面積、平面圖,法院為能登載在拍賣公告,會發文囑託地政機關代為測量,編臨時建號、測面積、緢繪平面圖,讓想要投標的人,也可從地政機關調閱資料;等房子被拍賣出去,法院又會發文另囑託塗銷未保存登記,從此未保存部份又在地政事務所消失了。 因為是臨時建號,在地政機關是不合法的,所以大部份的拍賣公告都會註明「拍定人不能依不動產移轉證書登記所有權,該建物來有被拆除之虞」;然而台灣的透天房子沒有違章增建反而是稀有動物,不要說買法拍屋,就是一般房子買賣,買主也要面對被拆除之虞,但只要不是太過份的增建,這會被拆除嗎,答案是不太可能的。 詳全文: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7122209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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