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宿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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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98-11-10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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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地價稅11月1日開徵。有關民宿業者詢問,提供經營民宿使用之土地,可否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臺東縣稅務局表示,土地稅法所稱「自用住宅用地」,係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住宅用地。因此,住宅提供經營民宿部分,已非屬自用住宅用地範圍,應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未提供經營民宿部分,如能明確區分且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者,仍可申請按實際使用情形所占土地面積比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查詢專線089-231600分機262、298。
張貼時間:2009/11/4
資料來源:臺東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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