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新聞資料「內政部協調房仲業免費提供莫拉克颱風受災戶租屋或買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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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98-08-31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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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協調房仲業免費提供莫拉克颱風受災戶租屋或買屋服務
內政部為協助有租屋或購屋意願的受災戶,早日找到合宜的房屋,於8月22日及27日兩次邀集嘉義以南8個縣市政府、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全聯會及縣市公會會商達成共識,採政府與民間聯合服務方式,亦即由縣市房仲業公會先彙整所屬會員公司可租售房屋資料,送交縣市政府提供受災戶參考,再由房仲業者免費提供租(購)屋諮詢及媒合服務。
行政院已於日前核定優惠安家方案,對於莫拉克風災導致房屋毀損不堪居住程度者,可由受災戶選擇自行租屋、自行購屋或由政府安置等方案。其中租屋租金補貼,每戶3口以下6千元、4口8千元、5口以上1萬元,補貼期間最長2 年;購屋利息補貼部分,貸款額度最高350萬元,償還年限20年,優惠利率按中華郵政儲金2年期定儲利率減0.533%計息(現為0.592%)。選擇租屋或購屋的受災戶,每戶每月可再領取3千元到1萬5千元不等的生活賑助金,領取期間為6個月。
此次,房仲業者提供受災戶租屋、買屋諮詢及媒合服務免收服務費,受災戶如有房屋租購需求,可至各收容所服務台或縣(市)政府地政處洽詢。
刊登日期:2009-08-28
刊登者:內政部地政司(不動產交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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