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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拍 彰化地方法院法拍屋104司執助字第 284號(丙股)第2拍

※物件編號:3827888|本物件瀏覽點選累計: 次|更新日期:104-12-15

法拍房屋資料簡介

法拍屋資料簡介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0,8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6,160,000元。
四、土地編定之使用種類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有變更可能,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五、拍賣建物為農舍,投標人資格應符合無自用農舍條件,投標人投標時或得標後提出(一)稅捐稽
  徵單位開具投標人之房屋財產歸戶查詢清單(二)投標人房屋財產歸戶查詢清單之所有房屋使用
  執照影本(三)申請人切結無自用農舍文件等文件。投標人如不符合上開規定而應買並拍定,致
  不能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自負責任。如撤銷拍定而再拍賣並應負賠償其差額責任。
六、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民國96年1月4日農授水保字第0961848044號函要旨,本件私法人不得投標。
七、建號500建物為未保存登記建物,拍定後拍定人不能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拍定
  人、債權人及債務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要求增減價金,且是否屬違章建物由建管單位認定之,不
  因經過法院拍賣即為合法,拍定人應自行負擔不能為所有權移轉登記及被拆除之危險。
八、不動產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九、投標人投標前應自行前往鄰里查訪評估。本件拍定後拍定人若聲請點交,需配合本院進行清點、
  保管拍賣遺留物程序,會同警察機關辦理強制遷離,且應由拍定人負擔相關費用,請投標人請自
  行評估費用高低及求償之可能性,並考量本件程序時程暨相關可能風險。

合拍建物資料 #1

法拍屋資料簡介
  • 地址:彰化縣彰化市茄苳路2段146巷120號
  • 標的單價:280 萬
  • 建物面積:94 坪
  • 權利範圍:全部
  • 持分面積:94 坪
  • 點交: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 空屋:

合拍土地資料 #1

法拍屋資料簡介
  • 土地坐落:茄苳段 小段 391號
  • 標的單價:2,240 萬
  • 土地面積:679 坪
  • 權利範圍:全部
  • 持分面積:679 坪
  • 地目: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查封時,債權人代理人稱土地及建物(建物內之動產均不在拍賣之列)由債務人吳鎮銘使用,經本院
民國104年6月16日履勘結果,建號88建物入口處地面有凹槽,債務人稱係預留作為電梯井之用;另上
開建物後方有三層鋼骨工作物,形式上足認屬本件拍賣建物之附屬部分而為查封效力所及,已一併估
價拍賣。又債務人陳報第三人劉勝隆於查封後承租建物作為倉庫使用(實際情形投標人應自行至現場
查明),本件拍賣標的拍定後點交;但如有其他依法不得點交之情事,本院得不點交。

歷次拍賣資訊

用途
物件名稱
拍次
坪數持分
標的單價
合拍總價
瀏覽
拍賣日期
土地
第4拍
679 坪 x 全部
1,433.6 萬
1,971.2 萬
86
105.03.09
房屋
第4拍
94 坪 x 全部
179.2 萬
1,971.2 萬
65
105.03.09
房屋
第4拍
249 坪 x 全部
358.4 萬
1,971.2 萬
61
105.03.09
土地
應買公告
679 坪 x 全部
1,792 萬
2,464 萬
34
105.01.26
房屋
應買公告
94 坪 x 全部
224 萬
2,464 萬
55
105.01.26
房屋
應買公告
249 坪 x 全部
448 萬
2,464 萬
118
105.01.26
房屋
第3拍
94 坪 x 全部
224 萬
2,464 萬
95
105.01.20
房屋
第3拍
249 坪 x 全部
448 萬
2,464 萬
51
105.01.20
土地
第3拍
679 坪 x 全部
1,792 萬
2,464 萬
35
105.01.20
房屋
第1拍
94 坪 x 全部
350 萬
3,850 萬
54
104.12.09
房屋
第1拍
249 坪 x 全部
700 萬
3,850 萬
56
104.12.09
土地
第1拍
679 坪 x 全部
2,800 萬
3,850 萬
33
104.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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