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拍 雲林地方法院法拍屋098司執字第 21596號(酉股)第2拍
法拍房屋資料簡介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06,879,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1,376,000元。
四、拍賣土地使用分區:498-1、498-2、498-7、498-8、498-9、498-10地號土地為甲種工業區,502
-12地號土地為溝渠用地。
五、502-12、498-9、498-10地號無他項權利,其餘土地及建物之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六、拍賣之建物3073、3074、3075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及增建部分,另有部分建物占用鄰地,得標人
應自行負擔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之登記即被訴請拆屋還地之風險。
合拍建物資料 #1

- 地址:雲林縣北港鎮民樂路267號
- 標的單價:157.5 萬
- 建物面積:582 坪
- 權利範圍:全部
- 持分面積:582 坪
- 點交: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 空屋:
合拍建物資料 #2

- 地址:雲林縣北港鎮民樂路267號
- 標的單價:363.6 萬
- 建物面積:2,015 坪
- 權利範圍:全部
- 持分面積:2,015 坪
- 點交: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 空屋:
合拍建物資料 #3

- 地址:雲林縣北港鎮民樂路267號
- 標的單價:35.6 萬
- 建物面積:197 坪
- 權利範圍:全部
- 持分面積:197 坪
- 點交: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 空屋:
合拍建物資料 #4

- 地址:雲林縣北港鎮民樂路267號
- 標的單價:256.5 萬
- 建物面積:1,422 坪
- 權利範圍:全部
- 持分面積:1,422 坪
- 點交: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 空屋:
合拍建物資料 #5

- 地址:雲林縣北港鎮民樂路267號
- 標的單價:146.7 萬
- 建物面積:779 坪
- 權利範圍:全部
- 持分面積:779 坪
- 點交: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 空屋:
合拍建物資料 #6

- 地址:雲林縣北港鎮民樂路267號
- 標的單價:25.1 萬
- 建物面積:46 坪
- 權利範圍:全部
- 持分面積:46 坪
- 點交: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 空屋:
合拍土地資料 #1

- 土地坐落:新街段 小段 502-12號
- 標的單價:52.6 萬
- 土地面積:166 坪
- 權利範圍:全部
- 持分面積:166 坪
- 地目:建
合拍土地資料 #2

- 土地坐落:新街段 小段 498-1號
- 標的單價:4,109.4 萬
- 土地面積:1,521 坪
- 權利範圍:全部
- 持分面積:1,521 坪
- 地目:建
合拍土地資料 #3

- 土地坐落:新街段 小段 498-7號
- 標的單價:2,456.1 萬
- 土地面積:909 坪
- 權利範圍:全部
- 持分面積:909 坪
- 地目:建
合拍土地資料 #4

- 土地坐落:新街段 小段 498-2號
- 標的單價:2,747.7 萬
- 土地面積:1,017 坪
- 權利範圍:全部
- 持分面積:1,017 坪
- 地目:建
合拍土地資料 #5

- 土地坐落:新街段 小段 498-10號
- 標的單價:156.6 萬
- 土地面積:57 坪
- 權利範圍:全部
- 持分面積:57 坪
- 地目:建
合拍土地資料 #6

- 土地坐落:新街段 小段 498-9號
- 標的單價:75.2 萬
- 土地面積:27 坪
- 權利範圍:全部
- 持分面積:27 坪
- 地目:建
合拍土地資料 #7

- 土地坐落:新街段 小段 498-8號
- 標的單價:72 萬
- 土地面積:26 坪
- 權利範圍:全部
- 持分面積:26 坪
- 地目:建
使用情形

一、據債權人代理人稱:拍賣之土地502-12地號現為雜草叢生之空地,498-9 土地,現為廠區外牆旁
之空地,部分土地為外牆占用,498-10地號土地為道路,另1875-2、1875-3、1875-1、3073、30
74、3075及1875-4建號建物,為大型連棟廠房。另據債務人浚有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稱,1875-3、
1875-1、1875-2建號建物(含增建3073、3074、3075建號建物部分),出租與第三人玄德國際股
份有限公司,1875-4建號建物出租與第三人新豐國際開發有限公司,租期分別為民國98年5月27
日起至109年5月26日及101年7月1日起至109年6月30日止,租金每月分別為新台幣3000元、22000
元,惟該租賃關係業經本院除去,如未經撤銷,拍定後除498-9地號土地上之外牆及其占用部分
不點交外,其餘土地及建物得依現況點交。
二、另拍賣之建號1875-2、1875-3、3075建物於本院104 年9月30日履勘時,據第三人生晟有限公司
之法定代理人稱,其自102 年11月起向第三人玄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承租,租金每月35,000元,
惟該租賃契約係成立於查封後,依強制執行法第51條第2 、3 項規定,對於債權人、拍定人不生
效力,故拍定後得點交。
三、1875-4建號建物坐落之基地新街段496、496-6 地號土地,3074建號建物部分坐落之基地新街段4
90-4、498-12地號土地,非在本次拍賣之範圍,3075建號建物坐落之基地,除498-2 地號土地為
本標拍賣之土地,其餘均非本次拍賣之範圍,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另應注意部分建物坐落
非在拍賣範圍之土地,有被訴請拆屋還地之風險。


歷次拍賣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