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拍 宜蘭地方法院法拍屋103司執字第 7727號(壬股)第3拍
※物件編號:3729127|本物件瀏覽點選累計: 次|更新日期:104-08-11
法拍房屋資料簡介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799,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60,000元。
合拍建物資料 #1

- 地址:宜蘭縣礁溪鄉十六結路三城巷61號
- 標的單價:24.3 萬
- 建物面積:35 坪
- 權利範圍:4分之1
- 持分面積:8.75 坪
- 點交:不點交
- 空屋:
合拍土地資料 #1

- 土地坐落:三民段 小段 72-39號
- 標的單價:51.1 萬
- 土地面積:26 坪
- 權利範圍:4分之1
- 持分面積:6.50 坪
- 地目:建
使用情形

一、本件查封物應分別列價,合併拍賣,總價並應達到底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本標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本件標的為合併拍賣,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時,就共有應有
部分之標的應一併承買,不得僅就部分標的主張優先承買權,若有剩餘之同標標的,拍定人不得
拒絕就剩餘標的為承買。
三、本件標的於民國102年12月12日假扣押查封時,由債權人導往現場,債務人之母親在場,大門未
鎖,會同員警進入,建物後方廚房及三樓增建,均無獨立出入口。嗣經本院於103年1月10日測量
增建物時,債務人不在場,債務人之母親在場表示其已居住30多年,育有四子,本件債務人為其
長子,長年居住在外,偶會回來,其與另三子同住於此建物。復經本院於103年6月13日履勘時,
土地由地政人員指界,土地即為建物及其增建坐落;建物因債務人在場,會同員警入內,係債務
人自住,據債務人稱,有漏水之情事,但無海砂屋、輻射屋等情事。本件僅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
分,又查無分管契約,故本件於拍定後不點交。
四、本標內暫編416號之建物,係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不動產,拍定後拍定人不能持權
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亦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且若該建物
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受拆除之危險。
五、本標暫編416號建物有一部坐落同段78地號土地上,使用權屬不明,佔用責任由拍定人自行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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