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拍 新竹地方法院法拍屋103司執字第 30895號(曾股)第4拍
法拍土地資料簡介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8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42,9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08,600元。
四、本件未設定抵押權。
五、如有疑義,可洽本院民事執行處服務檯服務專線03-5210022轉分機136或03-5251326。
合拍土地資料 #1

- 土地坐落:北打鐵坑段 大北坑小段 144-1號
- 標的單價:5.1 萬
- 土地面積:307 坪
- 權利範圍:10分之1
- 持分面積:30.70 坪
- 地目:
合拍土地資料 #2

- 土地坐落:北打鐵坑段 大北坑小段 180號
- 標的單價:6.2 萬
- 土地面積:381 坪
- 權利範圍:10分之1
- 持分面積:38.10 坪
- 地目:
合拍土地資料 #3

- 土地坐落:北打鐵坑段 大北坑小段 176-1號
- 標的單價:12.8 萬
- 土地面積:93 坪
- 權利範圍:10分之1
- 持分面積:9.30 坪
- 地目:
合拍土地資料 #4

- 土地坐落:北打鐵坑段 大北坑小段 178號
- 標的單價:15.4 萬
- 土地面積:567 坪
- 權利範圍:5分之1
- 持分面積:113.40 坪
- 地目:
合拍土地資料 #5

- 土地坐落:北打鐵坑段 大北坑小段 179號
- 標的單價:1.5 萬
- 土地面積:92 坪
- 權利範圍:10分之1
- 持分面積:9.20 坪
- 地目:
合拍土地資料 #6

- 土地坐落:北打鐵坑段 大北坑小段 179-2號
- 標的單價:4.6 萬
- 土地面積:278 坪
- 權利範圍:10分之1
- 持分面積:27.80 坪
- 地目:
合拍土地資料 #7

- 土地坐落:北打鐵坑段 大北坑小段 179-3號
- 標的單價:2.6 萬
- 土地面積:149 坪
- 權利範圍:10分之1
- 持分面積:14.90 坪
- 地目:
使用情形

一、拍定後均不點交:本院於民國103年11月21日至現場查封,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本
件標的使用情形如下:
1、144-1地號係雜林,無路可達。
2、176-1地號上有新北里9鄰13號房屋部分占用,及其旁鐵皮屋,屋前水泥空地。據謄本所載原雖有5
2建號坐落其上,惟據在場土地共有人劉先生稱52建物已全部拆除(本院於104年1月19日至現場履勘,
地政人員亦稱52建號已滅失),目前有二層樓RC加強磚造部分由其居住使用,另一層樓RC加強磚造部
分係債務人家的。
3、178地號雜草叢生。
4、179地號上有一水塔,一柴間(置放農耕機具、木材),後據債權人陳報係由共有人所有。
5、179-1地號係茶園,後據債權人陳報係由共有人所種植。
6、179-2地號係風圍。
7、179-3地號係雜林。
8、180地號上種植蔬菜,後據債權人陳報係由共有人所種植。
本件地上之建物、作物均非本件拍賣範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土地之位置、範圍、使用情形及地上建
物、作物權屬、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通行問題。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
,拍定後均不點交。
二、優先承買權:
1、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數筆共有不動產合併拍賣時,如共有人結構不同,其中共
有人僅對其擁有所有權之不動產主張優先承買權時,則原拍定人不得拒絕承買其餘之不動產。
2、本件176-1地號上之建物所有權人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並提出相關證明
資料到院,有優先承買權。如上述優先承買權人僅對其擁有優先承買權之不動產主張優先承買權時,
則原拍定人不得拒絕承買其餘之不動產。
三、本件除176-1地號外,其餘土地均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之耕地,私法人應買應受同條例第
33條之限制,並應於投標當場提出證明文件,始得應買。


歷次拍賣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