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拍 臺南地方法院法拍屋102司執字第 87996號(吉股)第2拍
法拍土地資料簡介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5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96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792,000元。
四、本件不動產分甲、乙2標拍賣。債務人得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開標順序,如未到場,則由本院指
定,如一宗或數宗不動產拍賣所得價金於足以清償債權總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部分
即不予拍定。
五、系爭土地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六、系爭建物部分座落基地係第三人所有,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土地所有權人有優先購買權
。
七、如優先購買權人主張優先購買時,應就系爭土地及建物一併承受,拍定人不得拒絕。
八、系爭建物佔用同段427、429、430、432、434地號土地,占用之基礎法律關係不明,上開鄰地不
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日後若遭鄰地所有權人請求拆屋還地,與本院無涉
,應買人請注意。
九、拍賣之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拍定後可否辦理第一次建物登記,由拍定人自行向地政機關
洽辦,與本院權責無關。
十、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得
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如:凶宅等)。
十一、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
、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
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十二、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
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十三、本件訂於民國103年2月6日下午3時30分第2次拍賣。投標單請投入第一至四號標匭內。吉股
合拍建物資料 #1

- 地址:台南市柳營區光福村24鄰柳營路一段928巷7號
- 標的單價:80 萬
- 建物面積:36 坪
- 權利範圍:全部
- 持分面積:36 坪
- 點交:部分點交
- 空屋:
合拍建物資料 #2

- 地址:空白
- 標的單價:160 萬
- 建物面積:107 坪
- 權利範圍:全部
- 持分面積:107 坪
- 點交:部分點交
- 空屋:
合拍土地資料 #1

- 土地坐落:柳南段 小段 398號
- 標的單價:200 萬
- 土地面積:36 坪
- 權利範圍:全部
- 持分面積:36 坪
- 地目:建
合拍土地資料 #2

- 土地坐落:柳南段 小段 433號
- 標的單價:4 萬
- 土地面積:
- 權利範圍:全部
- 持分面積:
- 地目:建
合拍土地資料 #3

- 土地坐落:柳南段 小段 435號
- 標的單價:16 萬
- 土地面積:2 坪
- 權利範圍:全部
- 持分面積:2 坪
- 地目:建
合拍土地資料 #4

- 土地坐落:柳南段 小段 431號
- 標的單價:96 萬
- 土地面積:20 坪
- 權利範圍:全部
- 持分面積:20 坪
- 地目:建
使用情形

查封時,據債權人代理人詢問鄰人陳稱:系爭建物係債務人做為倉庫使用;嗣據鑑價報告所示:系爭
建物現由債務人及其親屬居住使用,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僅就建物部分按債務人占有現況點交
,其餘均不點交。


歷次拍賣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