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拍 雲林地方法院法拍屋101司執字第 7312號(子股)第1拍
法拍土地資料簡介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1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8,751,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9,751,000元。
四、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
五、未保存登記建物及增建部分,得標人應自行負擔不能為所有權移轉登記及被拆除之危險。
六、236、237、238、239-1、181地號土地為農地重劃區耕地: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土地現
耕之他共有人、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有優先承買權,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之規定其優先
購買次序同上順序。如有多數毗鄰之現耕所有權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由抽籤決定;又若應買人
為其中一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其餘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即無優先承買權。181地號之
優先承買權人僅得就該地號及其上建物優先承買,又優先承買權人若已有農舍,依法即不得再承
買農舍,其對該耕地亦無優先承買權。236、237、238、239-1地號之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
時,僅得就其毗鄰之耕地主張之。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時,應買人對其餘標的物不得拒絕
買受。另若236、237、238、239-1地號之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致土地與其上建物所有權
人非同一人,其間法律關係適用實體法主張優先權人或拍定人應自行查明,若有爭議應自行訴訟
解決,且應自行承擔建物被拆除之危險。
七、165建號拍賣之不動產屬農業用地興建之農舍,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民國96年2月13日農水保字第
961848111號函示,應買人或承受人應提出無自用農舍證明(或無自用農舍切結書及最新個人財
產歸戶清冊)供本院查核。如應買人或承受人已有自用農舍仍予應買,應自負無法辦理所有權移
轉登記之後果,並須負本院撤銷拍定再行拍賣所生低於原拍賣價金之差額及因再拍賣所生之費用
。
合拍建物資料 #1

- 地址:雲林縣元長鄉
- 標的單價:29.7 萬
- 建物面積:146 坪
- 權利範圍:全部
- 持分面積:146 坪
- 點交:不點交
- 空屋:
合拍建物資料 #2

- 地址:雲林縣元長鄉
- 標的單價:404.1 萬
- 建物面積:2,020 坪
- 權利範圍:全部
- 持分面積:2,020 坪
- 點交:不點交
- 空屋:
合拍建物資料 #3

- 地址:雲林縣元長鄉
- 標的單價:257.6 萬
- 建物面積:321 坪
- 權利範圍:全部
- 持分面積:321 坪
- 點交:不點交
- 空屋:
合拍建物資料 #4

- 地址:雲林縣元長鄉東庄路31之16號
- 標的單價:234.5 萬
- 建物面積:152 坪
- 權利範圍:全部
- 持分面積:152 坪
- 點交:不點交
- 空屋:
合拍建物資料 #5

- 地址:雲林縣元長鄉東庄路31之16號
- 標的單價:44.1 萬
- 建物面積:55 坪
- 權利範圍:全部
- 持分面積:55 坪
- 點交:不點交
- 空屋:
合拍土地資料 #1

- 土地坐落:東庄段 小段 239-1號
- 標的單價:32.6 萬
- 土地面積:180 坪
- 權利範圍:全部
- 持分面積:180 坪
- 地目:建
合拍土地資料 #2

- 土地坐落:東庄段 小段 224號
- 標的單價:1,611.9 萬
- 土地面積:1,895 坪
- 權利範圍:全部
- 持分面積:1,895 坪
- 地目:建
合拍土地資料 #3

- 土地坐落:東庄段 小段 236號
- 標的單價:410.6 萬
- 土地面積:2,279 坪
- 權利範圍:全部
- 持分面積:2,279 坪
- 地目:建
合拍土地資料 #4

- 土地坐落:東庄段 小段 238號
- 標的單價:219.8 萬
- 土地面積:1,219 坪
- 權利範圍:全部
- 持分面積:1,219 坪
- 地目:建
合拍土地資料 #5

- 土地坐落:東庄段 小段 181號
- 標的單價:991.3 萬
- 土地面積:1,801 坪
- 權利範圍:全部
- 持分面積:1,801 坪
- 地目:建
使用情形

1、第三人廖順菁稱:東庄路31-16號建物由其向債務人王在口頭租用,期間不明,租金每月新台
幣6500元,拍賣之不動產假扣押查封時土地181地號上另有非屬拍賣範圍之福德廟一座,債權人代理
人查報其餘不動產均廢置無人使用,且各地均共用位於土地181地號出入口,拍定後均不點交。


歷次拍賣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