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拍 宜蘭地方法院法拍屋100司執字第 17643號(庚股)第4拍
※物件編號:2418154|本物件瀏覽點選累計: 次|更新日期:101-06-19
法拍土地資料簡介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94,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59,000元。
合拍土地資料 #1

- 土地坐落:大坑罟段 小段 206-6號
- 標的單價:5 萬
- 土地面積:9 坪
- 權利範圍:7分之1
- 持分面積:1.29 坪
- 地目:
使用情形

一、本件查封物應分別列價,合併拍賣,總價並應達到底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本標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本件標的為合併拍賣,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時,就共有應有
部分之標的應一併承買,不得僅就部分標的主張優先承買權,若有剩餘之同標標的,拍定人不得
拒絕就剩餘標的為承買。
三、本標之地上權人╱承租人╱基地所有權人,如有租地建屋關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
條之2規定者,有優先承買權。
四、本件標的於101年1月10日查封時為地,土地均被一排國民住宅占用,增建為廚房。其中206-6地
號土地分別為門牌頭城鎮大坑路136巷13號及136巷15弄1號、3號及5號占用。經本院函宜蘭縣政
府稅務局,136巷13號之現納稅義務人為蔡孟庭;136巷15弄1號之現納稅義務人為謝明輝、3號為
董貴美及董進發;5號則為王建宗。又205地號土地則為門牌頭城鎮大坑路15弄5號、7號、9號及1
1號占用,經本院函宜蘭縣政府稅務局,136巷15弄7號之現納稅義務人為陳坤池、9號為黃豪祥、
11號為李寶財、李毛銀、李寶慶、李寶寶、李寶珠。而本件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故於拍定後
不點交。
五、本標之土地地目為建,且為法定空地,惟是否得興建房屋,仍應依建築法相關規定,請投標人自
行查明注意。


歷次拍賣資訊
用途
物件名稱
拍次
坪數持分
標的單價
合拍總價
瀏覽
拍賣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