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 苗栗地方法院法拍屋099司執字第 13410號(地股)第3拍
法拍土地資料簡介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016,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04,000元。
四、拍賣之不動產(982 、984 地號土地)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五、本件土地無375 租約登記。
六、本件594 、1205地號土地:(一)其上坐落之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 條或民法第426
條之2 第1 項規定,就該土地有優先承買權。(二)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三)前開優先承買權人之優先購買次
序如下:1.建物所有權人。2.土地共有人。如其中之優先購買權人到場應買,則同順序及後順序
之優先購買權人無優先購買權。且若上開優先承買權人對上開標的物行使優先承買權,原拍定人
對其餘標的物不得拒絕應買。如拍定人就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有爭議,須俟該確認之訴
判決確定後,本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注意。
七、第982、984地號土地依都市計畫編為農業區,其土地之特殊使用、管制規定,請逕洽都市計劃主
管機關查詢。
合拍土地資料 #1

- 土地坐落:北勢窩段 小段 594號
- 標的單價:28.8 萬
- 土地面積:267 坪
- 權利範圍:2分之1
- 持分面積:133.50 坪
- 地目:
合拍土地資料 #2

- 土地坐落:通北段 小段 982號
- 標的單價:80 萬
- 土地面積:58 坪
- 權利範圍:全部
- 持分面積:58 坪
- 地目:
合拍土地資料 #3

- 土地坐落:通北段 小段 984號
- 標的單價:76.8 萬
- 土地面積:55 坪
- 權利範圍:全部
- 持分面積:55 坪
- 地目:
使用情形

一、85年11月13日假扣押查封時(新竹85執全1683),債務人不在場。債權人代理人稱:982、984地
號上為雜草、雜樹。
二、99年10月12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地政人員指稱:594地號上有磚造三合院1棟;1205地
號上有土造房屋1棟,餘為雜木林。債權人代理人稱:594地號上之三合院為第三人莊桂泉居住使
用,其稱係因幫老闆邱仕鈴種田,老闆讓他在此居住;1205地號上之土造房屋內無家具,目前為
債務人之親族及其他共有人養羊使用;地上物均不予指封等語。
三、99年10月26日債權人陳報稱:594、1205地號等2筆土地有部分為空地,部分為道路,空地上皆有
第三人之建物,其中594地號上係未辦保存登記建物,經查應屬他共有人所有,另1205地號上之
建物係合法建物(門牌:通霄鎮勢北里156號,建號101,第三人邱運河所有)。
四、100年1月19日債權人陳報稱:594、1205地號均無分管契約等語。
五、100年9月8日債權人陳報稱:594、1205地號等2筆土地有部分為空地,部分為私設道路,空地上
皆有第三人之建物,其中594地號上係未辦保存登記建物,經查原為第三人邱仕彰所有,目前無
償供第三人使用中,後由債務人邱沈月桂及共有人邱紹揚繼承;另1205地號上之建物係合法建物
,門牌為通霄鎮勢北里156號,建號101,係第三人邱運河所有,後由第三人邱仕彰繼承,再由債
務人邱沈月桂及共有人邱紹揚繼承,目前該屋係廢棄狀態,無人使用等語。惟實際情形請應買人
自行查明。
六、100年10月4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地政人員指稱:982、984地號現為雜草空地。債權人
代理人稱:982、984地號查無出租出借情事。
七、100年10月7日債權人陳報稱:982、984地號目前為空地等語。
八、依地籍圖所示,594、1205地號土地為裏地,未臨路,須經鄰地通行,請應買人注意。
九、本件第982、984地號土地未臨路,須經鄰地通行,請應買人注意。
十、上開建物非本件拍賣範圍,且占有使用本件土地之權源不明,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注意,危險自行
負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