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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拍 臺北地方法院法拍屋104司執字第122742號(勤股)應買公告

※物件編號:3962570|本物件瀏覽點選累計: 次|更新日期:105-06-28

法拍房屋資料簡介

法拍屋資料簡介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公開徵求應買。
二、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22,310,000元,以先聲請者為優先,不能分別者,以抽籤定之。
三、保證金新台幣:4,470,000元。

合拍土地資料 #1

法拍屋資料簡介
  • 土地坐落:長安段 一小段 53號
  • 標的單價:1,673 萬
  • 土地面積:159 坪
  • 權利範圍:10000分之839
  • 持分面積:13.34 坪
  • 地目:建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本院至現場履勘時,在場人黃銓義(曾於民國101年間為本件標的物之受託人)稱本件標的係由台北
 市中山區南京東路3段194巷1弄2號、4號及台北市中山區遼寧街105巷33號、35號1至4樓房屋整體相
 通,本件標的,部分天花板沒有屋頂,部分為3樓進出之走道,部分房間無人使用,部分是茶水間
 、會客室及廁所,係於民國95年間原所有權人黃美築、趙崇榮,及至遠聯合實業有限公司、即是有
 限公司等員工共同使用迄今,並事後提出相關水電費、勞健保單據、書信收發等為憑,目前需由台
 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3段194巷1弄出入口進出。另經本件標的信託關係之委託人李長遠及受託人李
 知遠在場陳稱,本件標的之現況於95年間其父親購買時即為現在之狀況,可由台北市中山區遼寧街
 105巷樓梯間進出,因大門已被封住,只要拆掉即可進出,不需由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3段194巷1
 弄進出,至於茶水間、會客室及廁所,於父親公司撤走後,並無授權其他人使用,並已對使用者提
 出刑事竊佔告訴中。
本件標的及其相連通之其他建物之產權、使用情況、彼此間之相關訴訟,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本件標
 的目前無人使用之房間拍定後點交,其餘茶水間、會客室及廁所等部分,因使用者於查封前已使用
 迄今,且非不爭執無權占有,故拍定後不點交,茶水間、會客室、廁所等不點交部分,業經債務人
 李知遠聲明異議,並經本院裁定駁回尚未確定,故此部分是否點交,須待最後確定裁定之,請應買
 人注意。

歷次拍賣資訊

用途
物件名稱
拍次
坪數持分
標的單價
合拍總價
瀏覽
拍賣日期
土地
第3拍
159 坪 x 10000分之839
1,673 萬
2,231 萬
269
105.06.22
房屋
第3拍
39 坪 x 全部
558 萬
2,231 萬
738
105.06.22
土地
第2拍
159 坪 x 10000分之839
2,091 萬
2,788 萬
297
105.05.25
房屋
第2拍
39 坪 x 全部
697 萬
2,788 萬
873
105.05.25
房屋
第1拍
39 坪 x 全部
871 萬
3,484 萬
884
105.04.20
土地
第1拍
159 坪 x 10000分之839
2,613 萬
3,484 萬
298
105.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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