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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拍 臺北地方法院法拍屋103司執字第 95074號(勤股)第1拍

※物件編號:3779136|本物件瀏覽點選累計: 次|更新日期:104-10-24

法拍房屋資料簡介

法拍屋資料簡介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6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81,99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6,400,000元。

合拍建物資料 #1

法拍屋資料簡介
  • 地址:台北市遼寧街105巷33號(未登記增建)
  • 標的單價:45 萬
  • 建物面積:5 坪
  • 權利範圍:全部
  • 持分面積:5 坪
  • 點交:不點交
  • 空屋:

合拍建物資料 #2

法拍屋資料簡介
  • 地址: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194巷1弄2號
  • 標的單價:75 萬
  • 建物面積:9 坪
  • 權利範圍:全部
  • 持分面積:9 坪
  • 點交:不點交
  • 空屋:

合拍建物資料 #3

法拍屋資料簡介
  • 地址:台北市南京東路3段194巷1弄4號
  • 標的單價:84 萬
  • 建物面積:10 坪
  • 權利範圍:全部
  • 持分面積:10 坪
  • 點交:不點交
  • 空屋:

合拍建物資料 #4

法拍屋資料簡介
  •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94巷1弄2號
  • 標的單價:113 萬
  • 建物面積:37 坪
  • 權利範圍:全部
  • 持分面積:37 坪
  • 點交:不點交
  • 空屋:

合拍建物資料 #5

法拍屋資料簡介
  •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遼寧街105巷33號
  • 標的單價:105 萬
  • 建物面積:34 坪
  • 權利範圍:全部
  • 持分面積:34 坪
  • 點交:不點交
  • 空屋:

合拍土地資料 #1

法拍屋資料簡介
  • 土地坐落:長安段 一小段 56-1號
  • 標的單價:2,730 萬
  • 土地面積:10 坪
  • 權利範圍:全部
  • 持分面積:10 坪
  • 地目:

合拍土地資料 #2

法拍屋資料簡介
  • 土地坐落:長安段 一小段 57-1號
  • 標的單價:7,640 萬
  • 土地面積:30 坪
  • 權利範圍:全部
  • 持分面積:30 坪
  • 地目:

合拍土地資料 #3

法拍屋資料簡介
  • 土地坐落:長安段 一小段 57號
  • 標的單價:14,900 萬
  • 土地面積:59 坪
  • 權利範圍:全部
  • 持分面積:59 坪
  • 地目:

合拍土地資料 #4

法拍屋資料簡介
  • 土地坐落:長安段 一小段 56-2號
  • 標的單價:210 萬
  • 土地面積:1 坪
  • 權利範圍:全部
  • 持分面積:1 坪
  • 地目:

合拍土地資料 #5

法拍屋資料簡介
  • 土地坐落:長安段 一小段 57-2號
  • 標的單價:500 萬
  • 土地面積:4 坪
  • 權利範圍:全部
  • 持分面積:4 坪
  • 地目: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一、分1、2標分別拍賣,依1、2之順序開標,如其中一標或數標拍賣價金足已清償本件執行費用、土
  地增值稅及本件執行債權時,超額之標別,即有投標亦不予拍定,如有拍定,本院就超額標別亦
  得撤銷拍定。
二、70、71、72建號一樓均打通,三建物中間天井部分於二樓加蓋雨遮,密閉透光,與三建號建物空
  間合併使用,現為公共空間如接待中心等。
三、70、71、72建號2樓與隔壁棟建物二樓打通共同使用。隔壁棟建物及70、71、72建物均使用71建
  號建物一樓門口出入。如有其他出入口、相關隔間、各建物間之回復原狀或結構問題,拍定人應
  自行查明及辦理後續相關事項。
四、本件70、71、72建號建物及其坐落土地係由信託人趙崇榮、項銓平及黃美築分別信託予李知遠(
  受託人):
本件71建號建物於民國(下同)102年12月30日查封時,經項銓評出租予第三人王為宇,租期自102年3
 月1日至105年2月28日;72建號102年12月2日假處分查封時,現場有即是美築股份有限公司、債權
 人黃美築使用,並無租賃。本件103年10月2日履勘時,信託人主張70、71、72建號均有信託人三人
 、即是美築股份有限公司、至遠聯合公司、王為宇、郭寶國及其公司未分區共同使用(提出項銓評
 、趙崇榮將70、71建號出租至遠聯合實業有限公司、即是美築有限公司、許秉甫、王為宇、將70建
 號出租郭寶國之租約,租期最長至107年12月31日止)。受託人則主張三建物現由知遠集團旗下公
 司未分區共同使用(陳報主張70建號出租予九大聯合事業有限公司;71建號建物出租予長智有限公
 司、九大聯合事業有限公司、知遠營建管理顧問有限公司、知遠聯合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創意世家
 有限公司;72建號出租予知遠營建管理顧問有限公司,上開租期最長至107年12月31日止)。另56-2
 、57-2所有權人主張出租予長智有限公司。信託人、受託人就70、71、72建號及座落土地、56-2、
 57-2等標的使用情況迭有爭執,並主張有刑事告訴繫屬中。本件70、71建號查封時有王為宇、即是
 美築股份有限公司、黃美築等人使用,72建號查封時亦有債權人及第三人使用,56-2及57-2土地查
 封時亦出租第三人,查封時之占用人均主張有權占有,查封後本件拍賣標的均不點交。本件點交認
 定如經爭執而另有裁定,則確實點交情形則須待全部之點交相關裁定確定後,依確定裁定內容辦理
 ,請應買人注意。
五、4672建號及4673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建物,無法為所有權登記,均有隨時被拆除風險,請應
  買人注意。4672建號部分佔用鄰地,拍定人應自行處理相關問題。
六、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最新使用分區及現狀。
七、拍賣公告由債權人持往登報,如有錯誤,以本院張貼之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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