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 板橋地方法院法拍屋100司執字第 50809號(星股)應買公告
法拍房屋資料簡介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37,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70,000元。
四、拍定後須通知優先承買權人是否行使優先承買權。優先承買權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原拍定人不
得拒絕。若因優先承買權發生爭議,均應由相關當事人另行循相關程序主張權益,不得向本院為
任何請求或主張,本院不負代為協商之責。本院並於該爭議確定時,始核發權利移轉證書。通知
行使優先承買權可能需相當時日(數月至數年不等),請應買人注意。
五、停車位屬約定專用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實際使用情況、編號、有無,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
住戶規約決定,故應買人應買前應自行查明清楚,拍定後不得以此爭執請求撤銷拍定。本院就停
車位所為註記,僅供應買人參考,應買人就此亦無權利瑕疵擔保請求之權利。
六、刊登於新聞紙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本院公告欄張貼之拍
賣公告內容為準。
七、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
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八、若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強制執行之事由,而其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標的拍定日或拍定日前
,縱已拍定,本院亦得撤銷拍定,無息返還已經繳交之款項,應買人、拍定人、債權人、債務人
均不得異議,不同意之應買人請勿參與本件標的之應買。
九、因虛偽、未據實、及時陳述及提供資料、隱匿資料、偽造文書、詐欺等故意或過失行為(均包括
口頭說明及書面文件),致板橋地院及所屬承辦人員,受有損害賠償之請求,債權人、債務人同
意對板橋地院及其所屬承辦人員所受之損害,負擔賠償責任。
十、拍定人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若有無法辦理拍賣標的所有權移轉登記之情形,得由本院撤
銷拍定,無息退還拍定人繳交款項,應買人、拍定人、債權人、債務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之應
買人請勿參與本件標的之應買。
合拍建物資料 #1

- 地址: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751巷6號
- 標的單價:10 萬
- 建物面積:30 坪
- 權利範圍:14分之1
- 持分面積:2.14 坪
- 點交: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 空屋:
合拍土地資料 #1

- 土地坐落:信和段 小段 70號
- 標的單價:23 萬
- 土地面積:45 坪
- 權利範圍:70分之1
- 持分面積:0.64 坪
- 地目:建
使用情形

(1)拍賣標的由共有人出租給第三人林秋枝,因本案僅拍賣應有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2)5980
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需
承擔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