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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拍 苗栗地方法院法拍屋105司執字第 11385號(良股)第1拍

※物件編號:4054926|本物件瀏覽點選累計: 次|更新日期:105-10-28

法拍土地資料簡介

法拍屋資料簡介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0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000,000元。
四、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均塗銷。
五、本件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
  承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須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
  或數筆為之。若上開優先承買權人對上開標的物行使優先承買權,原拍定人對其餘未行使優先承
  買權之部分不得拒絕應買。
六、如拍定人就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有爭議,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定後,本院再通知勝訴
  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七、依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所示:
(1)910-2地號:為道路用地,符合內政部87年6月30日台(87)內營字第8772176號函釋公共設施保
留地之範圍及將來取得方式。
(2)910-1地號:為住宅區。

合拍土地資料 #1

法拍屋資料簡介
  • 土地坐落:竹南段 一小段 910-2號
  • 標的單價:20 萬
  • 土地面積:22 坪
  • 權利範圍:6分之1
  • 持分面積:3.67 坪
  • 地目: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1.105/7/27查封時,地政人員指界及債權人陳報:
(1)910-1地號:其上有數棟未辦保存登記建物,。
(2)910-2地號:其上有部分房屋、部分空地。
(3)債權人陳報建物門牌號碼竹南鎮新南里五谷王21號所有權人為鍾火炎,22號為鍾文德,23號為
鍾再興,24號為鍾明河及鍾阿丁共有,共有狀況不明;無租地建屋。
2.上開建物非屬本件拍賣範圍,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權源不明,請應買人注意,風險自行負擔。
3.本件土地其上坐落之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規定,就該土地有
優先承買權。且若上開優先承買權人對上開標的物行使優先承買權,原拍定人對其餘未行使優先承買
權之部分不得拒絕應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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