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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拍 臺北地方法院法拍屋105司執字第 24383號(子股)第1拍

※物件編號:3979634|本物件瀏覽點選累計: 次|更新日期:105-07-21

法拍土地資料簡介

法拍屋資料簡介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07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10,000元。

合拍土地資料 #1

法拍屋資料簡介
  • 土地坐落:莒光段 四小段 228-1號
  • 標的單價:243 萬
  • 土地面積:38 坪
  • 權利範圍:2分之1
  • 持分面積:19 坪
  • 地目:

合拍土地資料 #2

法拍屋資料簡介
  • 土地坐落:莒光段 四小段 229號
  • 標的單價:1,247 萬
  • 土地面積:20 坪
  • 權利範圍:2分之1
  • 持分面積:10 坪
  • 地目:

合拍土地資料 #3

法拍屋資料簡介
  • 土地坐落:莒光段 四小段 897-2號
  • 標的單價:26 萬
  • 土地面積:
  • 權利範圍:全部
  • 持分面積:
  • 地目:

合拍土地資料 #4

法拍屋資料簡介
  • 土地坐落:莒光段 四小段 897號
  • 標的單價:625 萬
  • 土地面積:7 坪
  • 權利範圍:全部
  • 持分面積:7 坪
  • 地目: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1、本件拍賣標的萬華區漢中段三小段703地號土地,據地政人員指界稱,現為永福街75巷道路用地,
永福街73-2號房屋柱子及騎樓占用部分,土地使用分區為第四種商業區。
2、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
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若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
,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需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
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
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買。

歷次拍賣資訊

用途
物件名稱
拍次
坪數持分
標的單價
合拍總價
瀏覽
拍賣日期
土地
第2拍
38 坪 x 2分之1
195 萬
1,193 萬
139
105.11.24
土地
第2拍
2 坪 x 2分之1
166 萬
166 萬
113
105.11.24
土地
第2拍
20 坪 x 2分之1
998 萬
1,193 萬
114
105.11.24
土地
第2拍
0 坪 x 全部
20.8 萬
520.8 萬
117
105.11.24
土地
第2拍
7 坪 x 全部
500 萬
520.8 萬
117
105.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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