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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拍 臺北地方法院法拍屋104司執字第120564號(亥股)第1拍

※物件編號:3963798|本物件瀏覽點選累計: 次|更新日期:105-06-29

法拍土地資料簡介

法拍屋資料簡介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7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80,000元。

合拍土地資料 #1

法拍屋資料簡介
  • 土地坐落:雙城段 小段 453號
  • 標的單價:21 萬
  • 土地面積:238 坪
  • 權利範圍:180分之1
  • 持分面積:1.32 坪
  • 地目: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標的據地政人員指界稱,皆位於新北市新店區小錢莊社區旁,453地號土地係位於新北
  市新店區安康路三段207巷17弄2號至12號建物前方空地,現劃有停車格作停車空間使用;502地
  號土地則位於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三段207巷17弄12號至31號旁延伸至安康路三段26巷16號側之
  細長空地,現供社區住戶停放機車或擺放花盆使用。據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函復本院,二筆地號土
  地皆為64店建字第2886號建造執照之建築基地(法定空地)。
二、本件係拍賣土地所有權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土地共有人之一
  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土地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
  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惟本件因係拍賣建物之基地,故依民法物權篇施行法第8-5條第三項
  規定,專有部分之所有人即建物所有人無基地應有部分或基地應有部分不足者,於按其專有部分
  之面積比例計算其基地之應有部分之範圍內,有優先承買權,其權利並優先於其他共有,如有多
  數專有部分之所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按專有部分比例承買之,專有部分之所有人行使優先承
  買權後剩餘之權利範圍,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不得拒絕買受或承買。

歷次拍賣資訊

用途
物件名稱
拍次
坪數持分
標的單價
合拍總價
瀏覽
拍賣日期
土地
第3拍
208 坪 x 180分之1
12.2 萬
25.7 萬
106
105.11.17
土地
第3拍
238 坪 x 180分之1
13.5 萬
25.7 萬
118
105.11.17
土地
第2拍
208 坪 x 180分之1
15.2 萬
32 萬
94
105.10.13
土地
第2拍
238 坪 x 180分之1
16.8 萬
32 萬
97
10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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