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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拍 苗栗地方法院法拍屋104司執字第 646號(溫股)第2拍

※物件編號:3713588|本物件瀏覽點選累計: 次|更新日期:104-07-23

法拍土地資料簡介

法拍屋資料簡介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304,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61,000元。

合拍土地資料 #1

法拍屋資料簡介
  • 土地坐落:下林坪段 小段 1-8號
  • 標的單價:98.4 萬
  • 土地面積:3,714 坪
  • 權利範圍:20分之2
  • 持分面積:371.40 坪
  • 地目: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1.本件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
先承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須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
數筆為之。若上開優先承買權人對上開標的物行使優先承買權,原拍定人對其餘未行使優先承買權之
部分不得拒絕應買。
2.如拍定人就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有爭議,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定後,本院再通知勝訴之
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3.本件依104/3/5查封時地政人員指界及債權人陳報:
(1)1-8地號:現為雜木林,無直接連通的車道。債權人陳報為袋地,現無人使用。
(2)10地號:其上有磚房及荒廢磚房,部分為雜木林。債權人陳報其上建物之門牌為「三灣鄉北埔
村下林坪1鄰2號」,無從得知為何人所有。
4.上開建物非屬本件拍賣範圍,所有權人及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權源不明,請應買人注意,風險自行
負擔。
5.本件10地號土地其上坐落之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規定,就該
土地有優先承買權。且若上開優先承買權人對上開標的物行使優先承買權,原拍定人對其餘未行使優
先承買權之部分不得拒絕應買。

歷次拍賣資訊

用途
物件名稱
拍次
坪數持分
標的單價
合拍總價
瀏覽
拍賣日期
土地
第4拍
3714 坪 x 20分之2
71 萬
94.1 萬
66
105.03.22
土地
第4拍
593 坪 x 20分之1
23.1 萬
94.1 萬
66
105.03.22
土地
應買公告
3714 坪 x 20分之2
78.8 萬
104.4 萬
93
104.11.10
土地
應買公告
593 坪 x 20分之1
25.6 萬
104.4 萬
97
104.11.10
土地
第3拍
3714 坪 x 20分之2
78.8 萬
104.4 萬
151
104.10.27
土地
第3拍
593 坪 x 20分之1
25.6 萬
104.4 萬
146
104.10.27
土地
第1拍
3714 坪 x 20分之2
123 萬
163 萬
160
104.06.09
土地
第1拍
593 坪 x 20分之1
40 萬
163 萬
139
104.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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