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 臺北地方法院法拍屋103司執助字第 2802號(乙股)第1拍
※物件編號:3589711|本物件瀏覽點選累計: 次|更新日期:104-01-28
法拍土地資料簡介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5,6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120,000元。
四、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合拍土地資料 #1
- 土地坐落:博嘉段 四小段 237號
- 標的單價:260 萬
- 土地面積:60 坪
- 權利範圍:5分之3
- 持分面積:36 坪
- 地目:
合拍土地資料 #2
- 土地坐落:博嘉段 四小段 188號
- 標的單價:12 萬
- 土地面積:22 坪
- 權利範圍:120分之9
- 持分面積:1.65 坪
- 地目:
合拍土地資料 #3
- 土地坐落:博嘉段 四小段 189號
- 標的單價:10 萬
- 土地面積:19 坪
- 權利範圍:120分之9
- 持分面積:1.43 坪
- 地目:
合拍土地資料 #4
- 土地坐落:博嘉段 四小段 190號
- 標的單價:52 萬
- 土地面積:98 坪
- 權利範圍:120分之9
- 持分面積:7.35 坪
- 地目: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標的土地於查封時經債權人會同地政人員到場指稱:237地號土地上有建物門牌為木柵
路4段159巷73號建物坐落,惟該建物非本件拍賣範圍,請應買人注意;237-1地號土地為雜木林
,現場實際使用情形仍請應買人自行至現場查看。
二、依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03年6月17日北市都建照字第10367692300號函,237地號係81使字第02
87號部分使用執照、82使字第0181號使用執照(79建字第0187號建照執照)之建築基地;237-1係
前開使用執照標示為(自願)保留地。
三、本件拍賣不動產所有權係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中如有於
拍賣期日到場應買拍得者,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應就共有之土地
一併行使之,不得為選擇性優先承買。如有租地建屋或設定地上權之情形,承租人及地上權人有
優先承買權。又237地號依民法物權編施行法第8條之5之規定,如有專有部分所有人無基地應有
部分,或應有部分不足者,於按其專有部分面積比例計算其基地應有部分範圍內,有依相同條件
優先承買之權。
四、依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103年6月20日北市都測證字第2101704020002779號函,237、237-1使用
分區均為第二種住宅區。
五、237-1地號土地係林地,依土地法第17條規定,尚不得移轉於外國人。
歷次拍賣資訊
用途
物件名稱
拍次
坪數持分
標的單價
合拍總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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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日期